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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抚养费 失信惩戒慌了神

发布日间:2018-12-05   浏览次数:441

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通过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一有力举措,成功执结了一起子女抚养费纠纷,被执行人刘某将50000元抚养费全部履行完毕。

刘某与徐某2014年办理结婚登记,2015年生育一子刘某某。刘某一人长期在外做生意,由于二人婚前基础不好,婚后又长期不在一起,缺乏沟通,夫妻感情每况愈下。2017年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离婚协议,刘某一次性支付刘某某抚养费用50000元。不料,协议签订后,刘某就不辞而别,一走了之。徐某便向沈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刘某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后,依然不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

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人黑名单。刘某的生意受到了影响,出行也受到了阻碍,这下慌了神,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了全部的抚养费用。